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、美育的重要论述,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、福建省教育厅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》和《华侨大学关于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(试行)》等精神,发挥美育工作在学院立德树人和拔尖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,进一步强化学院美育育人功能,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,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院美育工作,结合学院特色与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美育工作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,弘扬中华美育精神,以美育人、以美化人、以美培元,注重思想性与实践性相结合,把美育纳入学院人才培养全过程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(二)工作原则
1.坚持正确方向。学院将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,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;汲取人类优秀思想文化成果,弘扬中华美育精神,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、民族观、国家观、文化观,陶冶高尚情操,追求真善美,塑造美好心灵,增强文化自信。
2.坚持面向全体。健全面向全院学生的美育育人机制,让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教育的机会。坚持美育资源共享共建,建立校院、院社合作,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优势,完善协同育人机制。完善学院主导、学工办实施、师生共同参与的美育工作体系,形成人人学美育课程、参加美育实践、增强美育涵养的良好局面。
3.坚持改革创新。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,整合美育资源,补齐发展短板,强化实践体验,完善评价机制,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,形成充满活力、开放高效的学院美育新格局。
4.坚持知行合一。坚持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,美育教学与日常生活相结合,建立常态化的美育实践机制,丰富美育实践教育的内容和形式,力求每位学生都能掌握一项美育技能。
(三)主要目标
学院美育教育取得进步,资源配置不断优化,评价体系逐步健全,管理机制更加完善,育人成效显著增强,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提升。到2027年,基本形成机械学科特色的美育体系。
二、全面推进美育改革
(一)丰富实践活动。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主题艺术展、艺术周、艺术赛事、舞台剧、合唱、合奏、集体舞、课本剧、校园摄影、创意写作、校园美化等活动。参与学校“中华文化讲堂”“文化素质教育大讲堂”等美育专题讲座。依托工训中心,开展非遗拓印、激光雕刻、窗花剪纸等传统文化工坊,实现专业学习与技能培养的有机统一。利用端午、中秋、春节等重要节庆日和传统节日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开展包饺子、写春联、划龙舟等形式多样、健康向上、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,打造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校园文化品牌。
(二)推进评价改革。将美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。充分发挥学生艺术团的作用,支持各类艺术队伍的成立和发展,加强对艺术队伍的指导。组织丰富多样的学生文艺活动,吸引广大学生参与,实现人人参加美育实践活动的目标,在实践中体验美、感受美。
三、全面提升美育条件
(一)培养学生美育意识,促进美育与专业学习相结合。鼓励机械专业学生选修美育相关的校选修课程。鼓励工业设计专业在已开设的相关美育课程基础上,开展“美学+机械”相关内容的跨学科课程改革,供机械专业同学选修学习。生源培养上逐步开展机械专业本科学生辅修工业设计相关课程,培养美学素养。支持机械专业研究生从事工业设计方向课题研究。持续推进学生科创方面的美学评价,鼓励机械学科学生与工业设计、建筑设计、艺术设计等专业学生联合创作。
(二)建立科技美育平台,培养艺术氛围。联动一批能够增强美育教育的单位,如厦门市美术馆、红点设计博物馆、三影堂摄影艺术中心等单位为科技美育基地,深入参与厦门国际设计艺术周所举办的相关美育活动。以机电讲坛为平台,聘请相关领域的跨学科专家为科技艺术导师,进校为师生做专业讲座,并在学生科创、教师科研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。策划科技艺术结合的相关作品进校园,举办专场展览,为学院学生提供切身相关的美育教育。设立美育推广专项资金,鼓励专业教师,尤其是艺术类实践型教师进行美育研究及实践。
(三)充分利用校内资源,推进美育基地建设。充分利用好校史馆、四端文物馆、华侨大学南安智能制造研究院等具有侨校特色的中华美育场所,积极推进具有侨校特色、机械学科底色的美育基地建设。
四、切实加强美育保障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明确学院党委在美育工作中的领导作用,成立学院美育工作领导小组,党委书记、院长任组长,副书记、副院长任副组长,日常工作主要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。学院把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。
(二)加强制度保障。积极推动有利于促进学院美育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,健全美育督导评价制度,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、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和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,纳入美育教育评价范围。
(三)落实经费保障。加大对美育工作的经费投入,将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学院经费预算。做好经费预算和绩效管理,保障美育工作所需的培训与实践费用。探索多元筹资机制,改善硬件、软件设施。
初审:李洪辰 复审:段念 终审:余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