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原文:http://kyc.hqu.edu.cn/s/25/t/1334/e0/1a/info57370.htm
根就学校安排,本年度我院分配有1个一般性项目的申报指标。请拟申请的老师,抓紧于5月23日前发邮件到smarthgq@hqu.edu.cn,告知申报意向,以便于学院组织院内推荐工作。
摘自通知:
二、项目立项条件
(一)项目申报人应为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。
科技类。初级职称教师申报的项目,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;重点项目应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;产学研专项应以我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或省部级以上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为依托,有开展产学研工作的重点实验室亦可申报,该专项注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、技术转让与校企合作的成效。
既往重点项目和产学研专项的教育厅资助经费不低于3万元、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。本次申报建议重点项目和产学研专项按照6万元、一般项目按照2万元资助进行预算。
(二)项目申报人的年龄,重点项目(含科技类的产学研专项)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;申报一般项目的,省重点建设高校申报人不超过40周岁、其它本科高校(含独立学院)和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45周岁。
(三)省重点建设高校申报人原则上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,其它本科高校(含独立学院)和高职高专院校可适当放宽至副高级职称。
(四)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、重大项目和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。
(五)学校(单位)应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。申报项目须经学校(单位)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。